本报长沙讯1月22日,陈以轩律师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相关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。他提出的三项信息公开请求包括:1.2012年湖南省交通警察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执行交通违章罚款总额及罚款缴纳情况;2.2012年交通违章罚款缴纳后财政部门是否返还给交通警察管理部门,如果返还,返还和使用情况;3.2012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违章情况公示及违章罚款缴纳情况。
同时,陈以轩对所需信息用途表明为用于个人学习和研究使用,并要求对方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予以回复。
27日下午,陈以轩向记者证实,其提交的请求目前尚未得到回复。他说,做这件事情的初衷是,社会上存在“了难”交通违章处罚的情况,还存在财政部门收取违章罚款后返还费用给交通管理部门的传言。同时针对目前市民反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违章违法的情况,相关部门也有必要公示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情况及缴纳罚款的情况。
记者吴和健